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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Y娱乐有限公司与四川Z贸易有限公司刑事控告亲办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22 15:03:19 浏览:3659次 案例二维码

案件编号:2017年度刑辨字第116号

关键词:经济纠纷 故意毁坏财物

承办律师:成安、蒋健、陈茜

 

一、【案例简介】

       2017年8月5日,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且Y娱乐有限公司愿意续租的情况下,商铺业主为实现商铺整体打包出租的目的,当日凌晨5点纠集大量社会人员对YKTV实施全面打砸抢,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万元,同时因打砸破坏,KTV短期内完全丧失恢复营业的条件,一百多名员工待岗失业。8月5日,Y公司即向XX路派出所报案,但警方未采取任何有效保护措施。8月10日,业主再次组织大量社会人员对Y公司财物实施哄抢、搬离,在此过程中大量贵重物品遭受二次盗抢、破坏。在此情况下,8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竟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至此,Y公司一时陷入维权无路,诉冤无门的艰难困境。

二、【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论证紧急成立了成安、蒋健、陈茜、王锐、安亚峰五人专项工作团队。结合本案情,在裁判文书网查找应经济纠纷衍生的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案件作为本案的参考。随后律师团队对已经收集的“Y”与业主租赁合同文件、情况说明、打砸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证据进行进一步分析讨论,并形《刑事复议申请书》、《立案监督申请书》等法律文书递交于受案民警、检察官,与相关办案人员当面交换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为“Y”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虽因租赁合同而起是业主不但公然违约,而且采取暴力打砸的方式企图达成自己诉求,显然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造成“Y”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人工作团队第一时间获知锦江区检察院已经受理该案的立案监督申请并分派主办检察官后,为使主办检察官对“Y”KTV被打砸前后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当日向主办检察官补充递交了“Y”被打砸前后的对比照片及情况说明,并再次说明此次打砸事件的性质及“Y”当前艰难状况,对主办检察官造成强烈的心理冲击。五人工作团队陪同公证人员并邀请主办检察官一起对打砸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现场打砸的事实进行了公证。

三、【代理结果】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应当诉诸法律,而不应靠私力救济,目前的证据能够证明有违法事实存在,向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其依法立案、侦查。

四、【办案随笔】

       Y的案情没有既没有苏XX案的惨烈,也没有王XX案那么复杂的八卦剧情,但他们共同的一点在于,侵害方认为自己合法有效地规避了刑事责任后果,因而敢于明目张胆地损人利己。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对案情的观察需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需要根据基本的犯罪构成判断犯罪行为的性质,只有这样,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还是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才能准确把握案情,准确定位自己为委托人能够达成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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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Y娱乐有限公司与四川Z贸易有限公司刑事控告亲办案例

发布时间:2019-08-22 15:03:19 浏览:3659次

案件编号:2017年度刑辨字第116号

关键词:经济纠纷 故意毁坏财物

承办律师:成安、蒋健、陈茜

 

一、【案例简介】

       2017年8月5日,在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且Y娱乐有限公司愿意续租的情况下,商铺业主为实现商铺整体打包出租的目的,当日凌晨5点纠集大量社会人员对YKTV实施全面打砸抢,直接经济损失达上百万元,同时因打砸破坏,KTV短期内完全丧失恢复营业的条件,一百多名员工待岗失业。8月5日,Y公司即向XX路派出所报案,但警方未采取任何有效保护措施。8月10日,业主再次组织大量社会人员对Y公司财物实施哄抢、搬离,在此过程中大量贵重物品遭受二次盗抢、破坏。在此情况下,8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竟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至此,Y公司一时陷入维权无路,诉冤无门的艰难困境。

二、【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论证紧急成立了成安、蒋健、陈茜、王锐、安亚峰五人专项工作团队。结合本案情,在裁判文书网查找应经济纠纷衍生的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案件作为本案的参考。随后律师团队对已经收集的“Y”与业主租赁合同文件、情况说明、打砸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证据进行进一步分析讨论,并形《刑事复议申请书》、《立案监督申请书》等法律文书递交于受案民警、检察官,与相关办案人员当面交换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为“Y”与业主之间的纠纷虽因租赁合同而起是业主不但公然违约,而且采取暴力打砸的方式企图达成自己诉求,显然已经超出了民事纠纷的范畴,造成“Y”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对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五人工作团队第一时间获知锦江区检察院已经受理该案的立案监督申请并分派主办检察官后,为使主办检察官对“Y”KTV被打砸前后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当日向主办检察官补充递交了“Y”被打砸前后的对比照片及情况说明,并再次说明此次打砸事件的性质及“Y”当前艰难状况,对主办检察官造成强烈的心理冲击。五人工作团队陪同公证人员并邀请主办检察官一起对打砸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现场打砸的事实进行了公证。

三、【代理结果】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应当诉诸法律,而不应靠私力救济,目前的证据能够证明有违法事实存在,向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其依法立案、侦查。

四、【办案随笔】

       Y的案情没有既没有苏XX案的惨烈,也没有王XX案那么复杂的八卦剧情,但他们共同的一点在于,侵害方认为自己合法有效地规避了刑事责任后果,因而敢于明目张胆地损人利己。作为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对案情的观察需要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需要根据基本的犯罪构成判断犯罪行为的性质,只有这样,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还是作为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才能准确把握案情,准确定位自己为委托人能够达成的诉讼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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