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
手机浏览
登录/注册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问答
14

2021-07

合伙开赌场怎么处罚

浏览量616

大家应该知道,在共同犯罪中,主犯一般判的最重,从犯相对于主犯罪行较轻,判刑也没有主犯那么重,那么合伙开赌场怎么处罚呢?律师解答: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详情
14

2021-07

个人参与赌博金额达到多少可以判刑

浏览量11227

个人参与赌博金额达到多少可以判刑赌博就像毒品,一旦沾染上,再想戒掉就需要极大的毅力,这些参与赌博的人即使已经倾家荡产,也很难回头,那么个人参与赌博金额达到多少就可以判刑呢?律师解答:个人参与赌博,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认定为刑事犯罪,如果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关于赌资数额,全国没有规定统一的金额,各个省份都有不同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详情
14

2021-07

2021年赌博罪怎么判

浏览量724

随着科技的发展,线上、线下赌场层出不穷,许多人抱着侥幸的心态一试,然后走火入魔,彻底沦为赌徒,无法抽身,我国对此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你知道2021年赌博罪怎么判吗?律师解答: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侵犯了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

详情
14

2021-07

2021聚众赌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浏览量488

虽然社会一直在发展,但是赌博这个千年陋习却一直存在,甚至随着经济的发展赌注越来越大,那么你知道2021聚众赌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吗?律师解答:聚众赌博有不同的情形: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以营利为目

详情
14

2021-07

冒领皮包物品的行为是否成立诈骗罪

浏览量910

被害人杨某在旅游购物时将皮包(内有6000余元)丢放在一小卖部的柜台上,便与同伴一起离开。店主发现皮包后,便大喊皮包系何人所有。当问及男游客林某、吴某时,两人便冒充失主将皮包领走,随后匆匆离去。数分钟后,杨某急忙回到小店,店主才知皮包被人冒领。林某、吴某是否成立诈骗罪?解答:(来源:张明楷教授观点)本案中:如果认为店主占有了皮包,林某与吴某的行为便成立诈骗罪;如果认为店主没有占有皮包,则需要进一步判断杨某是否仍然占有皮包,如果得出肯定结论,林某与吴某的行为则是盗窃罪,如果得出否定结论,林某与吴某

详情
14

2021-07

冒充他人,让清洁工将财物给自己后拿走,成立诈骗罪吗?

浏览量510

详情
14

2021-07

利用虚假支付链接盗取他人账户钱财,是否成立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浏览量1572

诱导他人点击虚假链接,将他人账户上的钱全部盗走,这样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还是诈骗罪,还是成立其他的犯罪呢?律师解答:(来源:张明楷教授观点)对既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又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有财物行为的定性,应从行为人采取主要手段和被害人有无处分财物意识方面区分盗窃与诈骗:如果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秘密窃取,诈骗行为只是为盗窃创造条件或作掩护,被害人也没有“自愿”交付财物的,就应当认定为盗窃;如果行为人获取财物时起决定性作用的手段是诈骗,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ldquo

详情
14

2021-07

利用POS机将诈骗的信用卡套现犯罪吗

浏览量847

2016年4月以来,被告人谢某与曾某结伙通过他人冒充银行、京东商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给郑某等27名被害人,以信用卡欠款需将资金保全、订单出错需退款、涉嫌犯罪需将资金比对等方式实施诈骗。谢某与曾某雇用、指使被告人王某、徐某办理多张银行卡,让被告人杨某、谢某群用POS机刷卡,用于诈骗钱款的转移分流以及取现。其中,谢某8次用银行卡在杨某的POS机刷卡消费,钱款转入杨某的建设银行卡内,杨某将该钱款取走后交予谢某。谢某群5次利用POS机帮助谢某套现。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谢某群的行为构成掩饰

详情
14

2021-07

利用ETC逃费是否成立诈骗

浏览量841

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张某驾驶轿车多次往返于重庆市万州区和江北区之间。去程时在收费站持ETC通行卡由ETC通道驶入高速,到达时却紧跟前方车辆,不使用通行卡而快速通过ETC通道驶离高速;返程时在收费站人工窗口领取普通通行卡驶入高速,到达时则使用ETC卡由ETC通道驶离高速。利用前述方式,张某实际仅缴纳相邻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的通行费用,骗逃了往返于万州收费站与江北收费站之间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累计11000余元。张某是否成立诈骗罪?律师解答:(来源:张明楷教授观点)在本案中,行为

详情
14

2021-07

开通“亲密付”后转移他人账户钱财,是否成立诈骗

浏览量1217

2019年1月,张某在网上发布虚假的共享单车客服电话。王某通过手机APP申请退还共享单车押金时遭遇系统异常,后王某拨通张某发布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张某以快速退还押金需要绑定支付宝“亲密付”为由,骗取王某为张某的支付宝开通“亲密付”,并随即转出王某账户金额2.8万元。“亲密付”是支付宝为亲人、密友等亲密关系打造的极简支付服务,亲人、密友在预先设定的额度内消费时无须开通者确认,即可直接从开通者账户中支付款项。张某是否成立诈骗罪?

详情
14

2021-07

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处所是否能认定为入户盗窃中的“户”

浏览量2144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自己经营的小店铺,也是我们生活、休息的地方,那么这种集生活、经营于一体的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属不属于入户盗窃中的“户”呢?律师解答:对于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应根据行为人实施盗窃时该房屋所处的状态确定其是否属于“户”,即处于营业状态时,不应视为“户”:在已处于关门歇业,成为生活、休息的场所时,就属于“户”。此时,行为人进入室内盗窃,属于“入户盗窃”。法律依据:《刑

详情
14

2021-07

谎称他人发生车祸是否成立诈骗罪

浏览量544

行为人声称被害人的女儿在马路上出车祸,乘被害人外出时取走其住宅内的财物。这样的行为是否成立诈骗罪?律师解答:(来源:张明楷教授观点)本案中,虽然其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了认识错误,但该认识错误的内容并不是处分财产,仅此便可以否认诈骗罪的成立。如果仅仅根据没有处分行为而得出不成立诈骗既遂的结论,那便意味着该行为可以成立诈骗未遂,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