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8-12
庭立方: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达不到较大数额标准的
针对该情形,应当以被盗信用卡中的金额为参考。
(1)如果卡中实际金额不足数额较大的标准或根本没有钱的情况下,按照理论为不能犯未遂,即行为人使用的数额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实际上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不作为犯罪处理。
(2)如果卡中余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而行为人只使用尚不足数额较大的钱款或在使用时被发现而被制止的,刑法理论为能犯未遂。应当依照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未遂)定罪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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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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