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基君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3-04-08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具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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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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