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冰冰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02-05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八十二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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