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纯律 严选律师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
发布时间:2013-02-05
庭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修订)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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