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妍 严选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20-06-07
依照《》第235条规定,犯的,处三年以下。
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司法机关在处理过失致人重伤案件时,应当按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妥善处理民事赔偿问题。但所赔偿的损失必须是由于过失重伤行为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
2.规范化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过失致人重伤的量刑并未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发案率不高,最高司法机关还未能总结出一套比较完整的量刑规范化方案,有待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作出详细的规定。在此之前,司法人员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刑罚。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
对应情节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
过失致人重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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