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依照《》第364条第1款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2年以下、或者。
依照本条第4款的规定,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第36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364条第1款、第4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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