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17-09-25
徇私枉法这个词语大家听到不少,都会以为这是不是就是一个词语而已,跟我们国家的法律看似毫无联系,那么你就错了,徇私枉法在我们国家不仅是一个词语,在我国法律中它还是一个罪名,并且这个罪名的处罚也是很严重的。那什么事情会犯徇私枉法罪呢?是否有特定的对象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渎职罪6.jpg" />一、什么是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二、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制裁犯罪和保护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职能。司法工作人员,手中握有执法权,依法享有侦查、预审、逮捕、起诉、审判的权力。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刚正不阿,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制度,忠于事实真相,严格依法办事,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不枉不纵。如果他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国家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中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行政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法条链接:
综上所述,关于徇私枉法罪不仅是一个对犯罪对象有特定要求的罪,并且对于这个罪侵犯的客体也是有特别的规定。以上就是关于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其它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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