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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与C某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的二审承办法官当面交流案件二审的辩护意见,争取二审法院对C某改判,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3-11-28 09:00 浏览:486次 动态二维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彭磊律师与C某涉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的二审承办法官当面交流案件二审的辩护意见,争取二审法院对C某改判,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彭磊律师团队简介:

彭磊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是由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彭磊律师领衔组建,专注于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精细化法律服务产品开发的刑事法律服务团队。团队现有五名核心成员,其中包括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名,专职律师两名,实习律师两名。

彭磊律师团队秉承“专业+团队”的建设理念,致力于通过打造精英化、梯队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理性、客观、精细的刑事法律服务。

目前,彭磊律师团队在重大、疑难经济犯罪辩护、民刑交叉、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刑事申诉等专业领域,已有多个法律服务产品推向市场。团队也积极投身于刑事辩护行业发展,团队发起的“保信刑辩内训”“岐江刑辩论坛”“中山刑辩人徒步”等活动,获得同行及业界的一致认可。

彭磊律师团队将会始终如一地坚持“精细化”“团队化”“流程化”“参与式”的创新辩护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尽责、全面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彭磊律师团队:18676******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57号宏宇大厦二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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