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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为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嫌疑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发布时间:2023-10-09 14:06 浏览:643次 动态二维码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詹勇律师为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罪的嫌疑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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