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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刑事辩护律师葛晓波律师、满静律师至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Z某出庭辩护

发布时间:2021-09-25 14:35 浏览:829次 动态二维码

        郑州刑事辩护律师葛晓波律师、满静律师至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Z某出庭辩护。葛晓波团队当庭提出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本案不能排除提取Z某血样时使用了含醇类的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的合理怀疑。抽血当时使用何种消毒剂的事实不清、用于定罪量刑的证据不足。且血样的保存、送检程序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委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导致抽取血样被污染,同一性已无法证实。血样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该血样酒精含量作出的鉴定意见不应作为定案依据,应予排除。因此,葛晓波团队认为Z某犯危险驾驶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认定的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认定Z某构成危险驾驶罪。期待法院给予Z某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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