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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所何春莉律师和张龙律师为集资诈骗受害人的刑事控告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25 14:46 浏览:4069次 动态二维码

3月10日,何春莉律师与张龙律师一起来到邛崃市公安局,代表集资诈骗案的受害人,与警方进行沟通。


某商贸公司集资诈骗数千万元,部分受害者委托律师进行维权,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收集和整理了案件资料,了解到本案已经在邛崃市公安立案,但立案后一年多时间迟迟未能推进,何律师和张龙律师专程与邛崃市公安取得联系,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解。



经过了解,本案警方以传销立案,因为报案人对传销犯罪的顾虑,因此传销犯罪的证据无法收集,也无法推进。律师团队认为本案涉案非吸和集资诈骗,警方认为本案以公司法人名义吸纳资金,公司法人的注册地不在邛崃,邛崃本地没有对集资案件的管辖权。


经过沟通,律师团队了解了公安对本案的认识和看法,警方以传销立案,也是律师团队刚知道的新情况,律师团队决定保持和警方进一步的沟通和协调。结束沟通后,律师团队就沟通情况向委托人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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