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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所何春莉律师、张龙律师为涉嫌集资诈骗的受害人开展刑事控告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07 18:40 浏览:3019次 动态二维码

2020年4月14日,卓安所何春莉律师、张龙律师一起到邛崃市公安局,为集资诈骗案的受害人与邛崃警方法制大队负责人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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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贸公司集资诈骗数千万元,警方以传销立案,因为报案人对传销犯罪的顾虑,传销犯罪的证据无法收集,也无法推进。部分受害者委托律师进行维权,律师认为本案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经过与经侦大队警官的前期沟通,了解到邛崃警方认为自己对集资案件没有管辖权。故本次律师专门针对管辖问题,向警方法制大队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并与法制大队的负责人进行了面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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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沟通,邛崃警方向律师提出,希望对案件的集资诈骗定性提供意见论证,律师团队承诺随即将针对警方关心的问题,提供正式书面材料。结束沟通后,律师团队就沟通情况向委托人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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