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勇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8-04-04 17:43 浏览:3309次 动态二维码
2018年4月4日,四川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詹勇律师前往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为涉嫌吸收公众存款罪的Y某出庭作一审辩护。
庭审过程中,詹勇律师就以下几个方面发表了专业的辩护意见:
一、《变更起诉决定书》认定Y某参与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有误;
二、本案中,Y某并未参与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策划、组织及资金的分配、使用等关键行为,仅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情节轻微,系;
三、本案案发后,Y某在公安机关对其立案前就作为积极配合办案机关查处案件,如实陈述了自己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要行为;被立案后,Y某仍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自己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行,应当认定为自首;
四、本案案发后,Y某积极协助被害人追讨债务,并已获得被害人谅解;本案侦查期间,Y某已退还全部非法所得;
五、本案中,被告人Y某具有提请合议庭量刑时考虑的特殊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
六、对被告人Y某的行为适用,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依据和政策根据。
随后,由于案情需要,法庭宣布,此案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Y某家属当面对詹勇律师的严谨的执业态度和过硬的专业技能表示了极大的认可,十分感谢詹勇律师为此案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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