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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莉律师在崇州监狱会见死缓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决定无罪辩护

发布时间:2014-10-24 11:26 浏览:2661次 动态二维码

    2014年10月15日,何春莉律师前往四川省崇州监狱,会见委托人,委托人在死期缓期执行又故意犯罪,经成都中院、四川省高院判处死刑,被最高法院发不予核准,发回重审。根据法律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执行死刑,要挽回被告人生命,必须打掉法院对故意犯罪的认定,案件现案件在四川省高院审理,何律师经过阅卷、会见,与委托人和狱警交流案件情况,决定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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