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4条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判处较重刑罚的条件。
何谓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对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因其情况复杂,在数额标准上应适当高于普通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动机卑鄙,或者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的等情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般是指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的;造成企业破产等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2.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
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行为人利用合同多次进行诈骗或者连续进行诈骗,用后次诈骗的款项归还前次诈骗款项的,应按最后实际诈骗数额计算,上述情节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10年至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合同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魏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曾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年的法律学习和工作经历。办理了许多受中央、省、市关注的大要案件,审理的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市场案,得到国家证监会肯定,并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多次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 魏军律师勤于思考研究,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撰写的多篇文章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发表,或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获奖,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人才”,入选“全省法院专业调研人才库”;积极参与庭审改革,因工作突出,被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刑事庭审有关规程的起草工作。 魏军律师始终坚信,刑事办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都应当综合考虑政治、政策、规则、证据等各种因素,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追求个案的公平正义。执业以来,深谙刑事诉讼程序,擅长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同时,魏军律师参与庭立方“如何做好医药行业企业合规法律服务”“庭审发问技能”等课程,在律师学员中广受好评。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南芳律师,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首批刑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专家,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课程导师。南芳律师从1999年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在刑事辩护和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办理多起重大有影响力案件,累计为上百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提出的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多次被经办部门采纳,获得了业内同行和当事人的高度认可,曾担任广东省清远市某涉黑组织第二被告人的辩护人,并成功打掉其涉黑罪名,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信赖,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女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优秀委员会主任”。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黎永娟律师,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餐饮旅游与会展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法律事务逾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及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合规。已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2级、企业合规师等相关证书。 黎永娟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适用缓刑、量刑适当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取得国家赔偿等良好辩护效果。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李辰君,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四部负责人,四川省律师协会培训委员会副秘书长,四川师范大学刑法学硕士,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兼职讲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出版《职场实用法规》一书,发表专业文章10余篇。 执业以来,李辰君律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业信念,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百件,擅长刑事合规业务、诈骗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非法集资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涉税犯罪辩护、非法经营罪辩护。参与办理刑事案件百余起,通过专业的水平及不懈的努力,其中10余人被依法取保候审、撤案或因不予起诉等被依法释放,部分案件二审改判或依法判决缓刑,其辩护水平获得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 李辰君律师主导参与研发了“公职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医疗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教育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食品卫生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课件,并受邀为多家单位机构进行刑事风险防控讲座,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