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案件编号:00012023Wxxxx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发票、医疗行业
本案承办律师:詹勇
一、案情简介
2018年年底,张L(在逃)、陈T、祝Q了解到国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改革,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的规定,便萌发了成立推广公司为药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赚取“手续费”的想法。2019年以来,张L等人成立担任甘肃K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相关业务。当事人王某某涉案公司总会计,负责具体的公司账目核对转款核算利润。
涉案公司在没有开展真实推广活动的情况下,采用套用模板、虚构药品推广等方式资料,以本公司名义为需要发票的药企代开发票,并按照票面金额的6%收取“开票费”.受票公司则按照票面金额打款到开票的各公司账上,各公司从公司收款中提取“手续费”后将94%的余款按照受票药厂公司要求转款到一些负责推广的人的个人账户,同时,虚构这些人与开票公司的分包合同。
二、辩护思路
律师介入后,通过与当事人的详细沟通、阅卷、证据分析,确定了辩护思路:
- 当事人王某某具有自首、、初犯等多个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且愿意认罪认罚。
- 王某某只是名义上的“财务总监”,其并没有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心环节,且在到案后主动提交电脑中的财务数据帮助侦查,主观恶性较小。
- 王某某依法对其入职后且明知公司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数额部分承担责任。
- 对于起诉意见书所认定的具体数额和核算标准,还有待补充相关资料进行检验核实。
- 恳请法院综合考虑王某某在本案中并无实际地位,也未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产生推动和帮助作用,依法酌定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办案结果
当事人因个人关系在我方出具辩护意见过后解除了委托合同。
四、办案心得
近年来,医疗行业反腐的势头强劲,作为我们也需要时刻关注国家政策的导向,了解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和学习分析行业的法律风险点,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能够有效的避免在相关业务案源流失,且在与相关行业客户沟通的过程中能够更快地赢得客户的信任,同时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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