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被告人李某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将郑某送至重庆某区四公里附近,停车后郑某向李某索要生活费,二人为生活费数额发生争吵进而打斗,李某拿出车上的一把弧形尖刀捅刺郑某,现场群众发现后数次制止未果,致郑某当场死亡。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提出郑某与李某系耍朋友关系,郑某对他进行殴打后才反击的辩解意见,承办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被告人系义愤激情杀人,具有防卫意识,犯罪情节较轻;
2、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3、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无前科;
4、系残疾人。
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李某,判处,终生。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积极会见,向当事人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发生原因,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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