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4年至2017年间,韩某同赵某(另案处理)、田某、韩小某、丁某、杨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大理市某办公楼,组织、邀约他人进行赌博活动,在赌场抽头渔利并进行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
二、办案过程
鲲鹏刑辩团队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嫌疑人,在充分取得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其后,鲲鹏刑辩团队律师多次前往嫌疑人羁押地会见了嫌疑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并向嫌疑人传达家人的嘱托。同时鲲鹏刑辩团队律师多次与承办单位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了相应的不予批捕意见,且部分观点取得承办检察官的认可。
三、辩护思路
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不予批捕。
四、办案结果
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入丁某。
五、办案心得
办理此类犯罪时,应考虑各种细节,综合各种证据来正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辩护人来讲,前期工作尤为重要,前期工作关系着案件的质量高低和辩护的效果好坏,扎实的前期工作能为辩护策略的顺利执行提供可靠保证。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同时积极主动的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沟通也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内容,而更多的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赢得相对较好的便利条件,对于案件本身也可以取到很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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