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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卓安团队律师为其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6 15:08:44 浏览:4961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14日23时35分许,被告人曾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羊区二环路西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和对其提取的血样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分别为149mg100m1和143.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6年10月15日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案侦查,2016年11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12月6日由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被告人曾某某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查阅案卷资料,了解了本案的案件经过核心事实和关键证据,并且查找了成都地区有关醉驾的司法判例,发现成都地区司法实践中,酒精含量与本案接近甚至是更为严重的案件,有很多判处缓刑的案例,辩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人曾某某犯罪情节轻微,酒驾路程短,酒精含量低,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在归案后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取证,悔罪态度良好,其所在地区村委会也出具证明愿意对其进行监管教育,请求法院对曾某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与采纳

三、办案结果

刑事判决书(2016)川0105刑初X号。2016年12月21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四、办案心得

对于代理律师而言,能够在具体案件中快速查找相关法律知识相当重要。作为一个法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应当熟练掌握,日常工作中就应当按照专题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这样在急需时,就能将所需的法律法规快速查找出来。此外,在做案件时,不仅要对法律法规进行收集还需对相同或类似的判例进行收集,以及相关学者对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法学探讨,这些都会对律师厘清辩护思路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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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卓安团队律师为其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6 15:08:44 浏览:4961次

一、案情简介

2016年10月14日23时35分许,被告人曾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青羊区二环路西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和对其提取的血样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分别为149mg100m1和143.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6年10月15日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案侦查,2016年11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12月6日由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办案过程

辩护律师在接受被告人曾某某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查阅案卷资料,了解了本案的案件经过核心事实和关键证据,并且查找了成都地区有关醉驾的司法判例,发现成都地区司法实践中,酒精含量与本案接近甚至是更为严重的案件,有很多判处缓刑的案例,辩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被告人曾某某犯罪情节轻微,酒驾路程短,酒精含量低,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在归案后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取证,悔罪态度良好,其所在地区村委会也出具证明愿意对其进行监管教育,请求法院对曾某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与采纳

三、办案结果

刑事判决书(2016)川0105刑初X号。2016年12月21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四、办案心得

对于代理律师而言,能够在具体案件中快速查找相关法律知识相当重要。作为一个法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应当熟练掌握,日常工作中就应当按照专题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这样在急需时,就能将所需的法律法规快速查找出来。此外,在做案件时,不仅要对法律法规进行收集还需对相同或类似的判例进行收集,以及相关学者对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法学探讨,这些都会对律师厘清辩护思路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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