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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安徽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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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9月6日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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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省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毒品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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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下: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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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办理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发布实施,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二款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14)184号批复,现对我省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二、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三万元以上。三、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十万元以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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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则》的通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证据正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则》的通知各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规范毒品案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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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局,安徽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证据正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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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惕假冒省发展改革委名义进行诈骗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惕假冒省发展改革委名义进行诈骗的通知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省发展改革委名义向基层打电话、发传真推销图书。对此,省发展改革委严正申明:省发展改革委及办公室从未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要求任何单位有偿征订图书。此类行骗事件,纯属不法分子所为。请你们严格甄别相关信息,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发现此类事件,可不予理会,并及时举报。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电话:(0551)2601430,2601445。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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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已经2005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2月16日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2005年12月1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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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细则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1月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05年5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8次会议修订)为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确保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一条具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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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违反烟草专卖管理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和秩序,保证烟草制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就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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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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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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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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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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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毒品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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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安全厅、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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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惕假冒省发展改革委名义进行诈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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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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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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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等《关于办理违反烟草专卖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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