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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立方图书馆 > 刑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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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什么是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什么情形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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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一种比较常用的诉讼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案件比较简单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面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下相关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释义】本条是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的规定。设置简易程序就是要简化法庭审理的诉讼程序,缩短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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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什么是反诉?反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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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本诉进行的过程中,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一个独立的请求,是一个新的诉讼。那么,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提起反诉呢?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本经验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的规定。本条是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增加的规定。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主要是考虑到大多数自诉案件发生在公民日常生活的争执当中,如邻里纠纷等,往往存在互相都有侵害对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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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什么是法庭笔录?法庭笔录都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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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庭审笔录是整个开庭过程的记录。那么,什么是“法庭笔录”?庭立方小编为您答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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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中止审理的期限;中止审理多久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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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那么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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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什么是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延期审理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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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在审理案件前,如果出现法律的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形,可以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延期审理一般是由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那么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庭立方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释义】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案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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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判决书生效时间 ;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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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下面庭立方小编带来关于判决书的相关知识。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释义】上诉人根据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上诉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本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提出抗诉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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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量刑建议由谁提出?什么是量刑建议?如何采纳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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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权是公诉人依照法律所享有的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官提出量刑建议的权力。量刑建议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属于公诉权的内在组成部分,是一种基于刑罚请求权的司法请求权。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如下资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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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违反法庭秩序会怎样?哪些行为属于违反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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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知道法庭是严肃庄重的场合,那么在出庭时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如果违反法庭秩序该怎么处理?庭立方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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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质证是什么意思?质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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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质证对于案件证据的真实性保证是很重要的,接下来庭立方小编为你收集了相关资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释义】本条是关于证人证言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本条共讲了以下两层意思: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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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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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尊重人权保护法益,其中一个规定,被告人有做最后陈述的权利就提现了这一精神,接下来就和庭立方小编一起看看关于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的相关规定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释义】本条第三款是关于被告人最后陈述的规定。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法庭审判的一个独立阶段,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一项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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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什么情况可以启动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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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法官调查的主要场所是法庭,主要手段是审查证据、询问案件当事人。什么是法庭调查?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释义】本条是关于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启动程序的规定。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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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

简易程序中的法庭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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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简易程序中,法庭辩论是重要的一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庭辩论的规定。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本条作了修改,增加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的规定。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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