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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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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出于耍流氓的动机,故意在商场里面起哄闹事,造成商场严重混乱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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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废除流氓罪,作为其分解出的五个罪名之一的寻衅滋事罪应运而生。刑法第293条将寻衅滋事行为分为四种类型,并且将寻衅滋事罪规定为情节犯。那么我国如何确定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起点?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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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包括了多种罪状。寻衅滋事这一表述本身即包含了价值性否定和道义性谴责的因素,那么四川省是如何规定寻衅滋事罪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时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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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这一罪名源于我国1979年《刑法》中的流氓罪,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一个新罪名,也是我国刑法中所特有的罪名。那么四川省是如何规定寻衅滋事罪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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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违法失职行为都可以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是打击报复。那么,报复陷害罪中的“情节严重”是什么意思?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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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那么四川省关于寻衅滋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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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违法失职行为都可以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是打击报复。那么,报复陷害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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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从我国1979年刑法第160条流氓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寻衅滋事罪是情节犯,该罪中“情节恶劣、情节严重、严重混乱”等情节作为寻衅滋事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浙江省是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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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公民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于违法失职行为都可以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或是打击报复。那么,报复陷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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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的原因包括特赦、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等。那么寻衅滋事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处罚?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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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给社会造成不稳定。行为人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该如何定罪处罚?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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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其中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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