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2-08-28
庭立方:犯罪,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它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而其他违法行为则不具备这样三个基本特征。对其他违法行为来说,虽然也有一些社会危害性,但没有达到象犯罪这样严重的程度,它们并不触犯刑律,也不应受刑罚处罚,而是就根据其所违反的有关非刑事法律予以适当的处罚。所以,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也是区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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