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2-08-24
庭立方:根据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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