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是否没有经相关许可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就会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发布时间:2012-06-19

四川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6条第4款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http://www.scxsls.com/a/20120528/72582.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是否没有经相关许可生产易制毒化学品就会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发布时间:2012-06-19

四川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6条第4款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购买、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用于合法生产、生活需要,依法能够办理只是未及时办理许可证明或者备案证明,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不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http://www.scxsls.com/a/20120528/72582.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