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轶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9-06
北京: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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