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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用资金100多万得判多少年啊

发布时间:2024-04-19

要看你是否是国有公司,如果是民营企业,那可能在3年以下。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资金占为己有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单位资金在10万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在3个月之内,挪用资金在6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诉。
三、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6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挪用资金罪100多万案例
2023年,某市A公司财务主管林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擅自挪用公司公用资金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林某将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股票、购买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期间,林某通过篡改账目、伪造凭证等方式掩盖其挪用行为,直至公司内部审计时才东窗事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林某展开调查,林某在铁证面前供认不讳。侦查过程中,警方查明林某挪用的公款虽未全部挥霍,但大部分投资亏损,仅剩约40万元可供追缴。案发时,林某尚无法立即归还全部挪用款项。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林某身为公司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用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围绕林某的犯罪事实、挪用金额、退赃情况及认罪态度等展开辩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身为公司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了剩余未退还的挪用款项,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林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林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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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资金占为己有的行为。
二、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挪用单位资金在10万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在3个月之内,挪用资金在6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追诉。
三、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在10万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在6万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挪用资金罪100多万案例
2023年,某市A公司财务主管林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擅自挪用公司公用资金共计人民币130余万元。林某将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个人投资股票、购买奢侈品及偿还个人债务。期间,林某通过篡改账目、伪造凭证等方式掩盖其挪用行为,直至公司内部审计时才东窗事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林某展开调查,林某在铁证面前供认不讳。侦查过程中,警方查明林某挪用的公款虽未全部挥霍,但大部分投资亏损,仅剩约40万元可供追缴。案发时,林某尚无法立即归还全部挪用款项。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林某身为公司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巨额公用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挪用资金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控辩双方围绕林某的犯罪事实、挪用金额、退赃情况及认罪态度等展开辩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身为公司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了剩余未退还的挪用款项,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挪用资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林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林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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