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4-03-29
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团伙的时候,缴纳了一批赃物,这批赃物本应该要调查出来源之后登记入国库等等,但是却有不少人利用手中的权力或是方便,将赃物给侵吞了,侵吞公安机关赃物怎么量刑
法律分析:
具体要看侵吞赃物的价值
立案金额6万元,会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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