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法律解析】
法律未对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拒不归还的,一般会构成不当得利,但拒不归还情节严重的,并且数额达到较大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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