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23-06-0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属于的犯罪类型。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法律分析】
开设赌场的构成要素有以下:
1、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
#知识产权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2024/05/20 18:15
2024/05/20 17:06
2024/05/20 17:02
2024/05/20 17:02
2024/05/20 16:44
2024/05/20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