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严选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2-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天津12月22日电 (周亚强)高空抛物,长久以来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22日从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公开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
据了解,2022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饮酒后在某小区16层住宅内,分4次将6个空啤酒瓶向外抛出,酒瓶落至行人通道处后摔碎。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故意多次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结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从宽处罚,合议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五个月、六个月,并处人民币两千元。
“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表明了国家对高空抛物行为零容忍。”法官提醒,高空抛物这一违法行为不仅会造成民事侵权,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广大市民要以案为鉴,自觉约束自己和家人的行为,共同保护“头顶上的安全”,切莫“以身试法。”(完)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知识产权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暴力犯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