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1-12-23
刑事案件的减刑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被判处、、、的;第二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第三是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咨询" width="500" height="281" />
法律依据:
《》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经济犯罪#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经济犯罪#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危害国家犯罪
#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2024/05/31 17:47
2024/05/31 17:40
2024/05/31 17:02
2024/05/31 15:47
2024/05/31 15:44
2024/05/31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