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鸿 严选律师
泰和泰(南昌)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
发布时间:2021-10-03
催收非法债务时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的手段,比如:将对方关起来,或者恐吓对方的,就有可能既成立催收非法债务罪,又成立其他犯罪的,那么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罚呢?
律师解答:
本罪的行为方式与其他犯罪存在交叉重合的关系,行为人使用上述行为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时可能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犯罪,按照想象竞合犯处理,择一重罪处罚。
法律依据: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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