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丽冰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7-02
行为人在网上散步关于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然后被网友广泛传播,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构成?
律师解答:不构成。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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