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6-27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去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结果,那应当如何界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律师解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构成特征: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但是并不希望死亡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只有致人伤害的故意而没有致人死亡的故意,主观上是故意加过失的双重罪过。
法律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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