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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2014(现行有效)

发布时间:2021-04-26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协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

  各公司应当及时将指导意见的内容向董事会和股东单位进行汇报,客观研究分析公司治理现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完善公司治理的长期战略和整体安排,确定完善公司治理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措施。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业协会研究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行业特点,就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金管理公司面临进一步完善治理的良好机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证券投资基金法》放宽了主要股东的资格条件。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

  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区别于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基金管理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资本形态的行业,基金管理公司资本金要求不高,管理运作的是投资者的受托资产。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公司背景,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本与股东的平衡关系,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

  三、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1、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作用。董事会对履行受托人义务、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负有根本性责任。独立董事要进一步强化独立性,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董事会要牢牢把握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股东、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利益与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董事会要重点做好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协调股东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探索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在治理方面吸取合伙文化中的有益元素,以有利于激发公司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前提选择股权结构。

  3、积极推进专业人士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能够有效统一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治理结构。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结合等原则,以有利于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前提,逐步探索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

  4、建立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薪酬指标体系,将员工的收入水平与风控水平、合规水平、职业操守相挂钩,通过递延支付奖金等多元化的薪酬体系,促进员工树立长期理念,强化员工的合规风控意识。

  四、探索多元化的组织形式,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上市

  探索基金管理公司合伙制、股份有限制等多元化组织形式,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改制,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奠定基础、积极准备。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模式,探索集团化、外包化等发展路径,突出综合性、专业性等经营特色,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五、建设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员工执业操守,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树立持有人利益优先理念,培育具有行业特点的共同理念和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积极鼓励行业创新,培育创新精神,允许创新试错,建设积极向上的创新文化。提高社会责任认知和实践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逐步推进社会责任投资,打造良好业态环境,促进公司、行业、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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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协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

  各公司应当及时将指导意见的内容向董事会和股东单位进行汇报,客观研究分析公司治理现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完善公司治理的长期战略和整体安排,确定完善公司治理的实施步骤和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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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的意见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业协会研究了行业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根据行业特点,就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金管理公司面临进一步完善治理的良好机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证券投资基金法》放宽了主要股东的资格条件。上述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

  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区别于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基金管理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资本形态的行业,基金管理公司资本金要求不高,管理运作的是投资者的受托资产。因此,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应当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和不同的公司背景,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做好人力资本与股东的平衡关系,充分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

  三、探索多元化治理模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1、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发挥董事会作用。董事会对履行受托人义务、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负有根本性责任。独立董事要进一步强化独立性,以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董事会要牢牢把握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股东、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利益与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优先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董事会要重点做好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协调股东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探索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在治理方面吸取合伙文化中的有益元素,以有利于激发公司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前提选择股权结构。

  3、积极推进专业人士持股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能够有效统一持有人利益、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治理结构。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激励与约束结合等原则,以有利于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前提,逐步探索员工持股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

  4、建立充分体现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从业人员薪酬指标体系,将员工的收入水平与风控水平、合规水平、职业操守相挂钩,通过递延支付奖金等多元化的薪酬体系,促进员工树立长期理念,强化员工的合规风控意识。

  四、探索多元化的组织形式,鼓励基金管理公司上市

  探索基金管理公司合伙制、股份有限制等多元化组织形式,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改制,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奠定基础、积极准备。推动基金管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审慎构建和完善经营管理组织模式,探索集团化、外包化等发展路径,突出综合性、专业性等经营特色,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风险管理。

  五、建设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员工执业操守,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树立持有人利益优先理念,培育具有行业特点的共同理念和价值体系,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积极鼓励行业创新,培育创新精神,允许创新试错,建设积极向上的创新文化。提高社会责任认知和实践水平,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益活动,逐步推进社会责任投资,打造良好业态环境,促进公司、行业、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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