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20-06-08
法 律 文 书
文 书 名 称 涉嫌 罪一案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委 托 人
承 办律 师
律师事务所
日 期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 涉嫌 罪一案
人民检察院:
律师事务所接受 近亲属/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指派,指派 律师担任 涉嫌 罪一案的 阶段辩护人。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对本案已经初步的了解。辩护人根据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认为 不符合逮捕的条件,请予充分考虑。
主要理由:
一、
二、
三、
具体观点:
一、
二、
三、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 的行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向贵院申请对 不予批准逮捕。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律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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