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6-06
一、依照《》第400条第1款规定,该款规定了三种量刑幅度。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一般是指私放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罪犯,包括私放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重刑的罪犯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被告人;私放在押人员多人、多次的;在押人员被私放后实施犯罪,危害社会的;在押人员被私放后,对检举人、控告人、或者司法工作人员行凶报复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在押人员被私放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致人死亡、重伤,或者报复社会,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二、因收受贿赂而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出于贪利的动机,接受在押人员或者其家属的贿赂而私放在押人员对这种情况,如果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渎职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应当以私放在押人员罪和数罪并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暴力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