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17-10-29
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失火罪主要追究的是过失引起火灾的个人。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改正采取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以及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的主要是失火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犯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7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中的公私财务遭受重大损失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标准,一直没有司法解释,导致执法实践中难以操作。但是,若能正确把握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对于人们预防犯罪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你护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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