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活动

胡瑞江、丁风参加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

发布时间:2013-11-04 07:51 浏览:2723次 动态二维码

论坛主会场

    本网讯,11月2日,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在南京市国际会议中心丽景楼一楼博爱厅隆重举行。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出席会议。江苏省律协会长薛济民、浙江省律协会长章靖忠、副会长沈田丰、安徽省律协副会长李仁厅、福建省律协副会长于宁杰、山东省律协副会长王民生、江西省律协会长方世扬、上海市律协副会长钱翊?以及各协会秘书长或者副秘书长等协会领导和来自华东“六省一市”的律师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论坛。我所副主任胡瑞江律师和实习律师丁风作为论坛入选论文作者出席论坛并在“新刑诉法框架下的律师辩护”分论坛演讲交流,胡瑞江、丁风律师在此次论坛中分别获得二等奖、三等奖。
    11月2日上午,在江苏省律协会长薛济民宣布论坛正式开幕。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许同禄致开幕词。许同禄副厅长介绍了江苏省律师业发展概况,高度肯定了律师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华东律师论坛已举办了十届,现已成为华东“六省一市”律师同行沟通交流的平台,祝愿此次论坛能够取得圆满成功。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发表主题演讲,介绍了中国律师业发展现状,对律师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周秘书长认为,中国律师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重要建设者和参与者,能够满足我国当下的法律服务需求,但也存在社会地位低、分布不均匀、业务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需要继续加强职业精神培养、保障职能作用发挥、改善行业管理机制,促进全行业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南京大学管理学院李永刚教授向大会做了题目为“在社会建设中创新社会管理”的主题演讲。李教授认为社会管理的三大力量中,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职能作用正在发生变化,单靠政府的强力管控不能有效解决某些社会矛盾,市场在某些领域也无能为力,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律师可以也应当在这个社会变革时期发挥重要作用。
    11月2日下午,“经济转型升级与律师业务提升”等八个分论坛同时开幕。“新刑诉法框架下的律师辩护”由江苏省刑事业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薛火根主持,13名论文作者依次介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与与会的律师同行沟通交流。胡瑞江副主任撰写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制度的反思与重构——兼论在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下辩护律师的应对策略》和实习律师丁风撰写的《非法增距排除规则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入选该分论坛参评论文,引发了与会律师同行的热烈讨论。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