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卓安团队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3-10-14 15:06 浏览:2748次 动态二维码
2013年10月14日,本网刑事案件部部长、资深律师陈武律师亲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Y某被控合同一案的一审庭审宣判。
本案一审的判决结果为:机关指控Y某构成的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根据相关案件事实以及证据材料Y某构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罪名判处Y某一年,一年。
案件判决之后,Y某不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准备提起上诉。有鉴于本网律师一审阶段认真负责的态度及出于对陈武律师专业能力以及专业素质的认可,Y某当即决定再次委托陈武律师为其提出上诉并担任其二审庭审阶段的辩护人。
本网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准备相关资料为其上诉做充足准备本。
关于本案进展,请持续关注本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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