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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快讯:朱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13-01-11 06:24 浏览:3550次 动态二维码

    近日,我所胡瑞江、金柏霆律师办理的金华某县朱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朱某系一纺织企业负责人,经营有方,效益良好。2007年的一天,朱某接到一通自称来自广东省某公司的工作人员的电话,承诺可以为朱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朱某减轻税赋成本。朱某将信将疑,把企业信息告知对方,过了几天,对方寄来一张发票,朱某到税务机关顺利办理了退税手续。朱某事后觉着此事不可为,不再要求对方再虚开增值税发票,依自己的真实交易情况依法纳税。2012年,因广东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案发,司法机关“按图索骥”,根据账务资料发现朱某的涉嫌犯罪事实,遂案发。
    胡瑞江、金柏霆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情,提出朱某涉案金额小,作案次数少,税款全额补,认罪态度好等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对朱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十分重视胡、金二位律师的意见,经认真研究,认为律师意见符合事实和法律,依法对朱某决定不起诉,该案辩护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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