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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即将推出刑辩训练营第二期——刑事律师谈判技巧

发布时间:2013-04-09 14:55 浏览:2659次 动态二维码

    本团队即将于4月15日在成都市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推出刑辩训练营第二期——刑事律师谈判技巧,诚邀有意提高业务技巧、分享工作经验的律师以及相关法律从业者积极参加。

    刑事辩护训练营由本网与“日知社”联合举办,致力于让更多注重提高自我,与业内专家学者以及同行分享经验、交流心得的刑事律师及相关法律从业者体验到刑事辩护的魅力,增加进入辩护领域的决心,提升刑事辩护业务技能。

    做一名好律师必须要能办好案,但办好案的前提是有案可办,无案可办再好的办案技巧也只能纸上谈兵。成功的谈判是律师工作的重要起点,是成功辩护的敲门砖。对于许多刑辩律师而言,缺乏谈判技巧往往会成为事业发展难以突破的瓶颈。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刑事律师谈判技巧”作为本期主题,集合刑辩界专家学者、以本团队首席律师成安博士为首的众多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共同探讨:在谈判中如何洞悉客户心理?如何展现律师的真诚与魅力?如何展示律师的职业化、人性化、专业化,如何让客户信任我们从而选择我们? 训练营后续动向敬请关注!

为你辩护网第二期刑事训练营探讨案例简介

F某故意杀人案

一、【案情简述】

1998年3月22日凌晨1时许,成都市某区某厂的高级工程师高某在新都区电子路一厂门口被人杀死。接到报案后的新都区警方迅速奔赴现场进行调查勘验。查明,案发前半个月,某市无业青年F某曾向高某借钱遭拒,在与高某发生口角之后,F某仗着酒劲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高某的胸、背、肩、左肘等处猛刺数刀,导致高某受伤倒地,随后逃离案发现场。其后,新都警方采取多种方式撒开大网,数次对F某进行搜捕,但F某犹如人间蒸发,在人群中彻底消失了。

2004年3月12日,四川省仁寿县警方在对当地暂住人口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了这名潜逃达6年之久的网上通缉逃犯。于是,便迅速将其抓获。被抓后F某供述:案发后,他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到非洲的毛里求斯做起了海上捕鱼手。然而,风险与辛苦并存的海上生活却不是他所能够承受的,他实在忍受不了每天18个小时的超强体力劳动。2003年底,他再也忍受不了孤苦的生活,于是潜回了四川仁寿县,经过拜师学艺后,租房干起了理发手艺。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了身份。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认为: 被告人F某在寻衅滋事过程中,持刀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严重,情节恶劣。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其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1、被告人F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被告人F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三万元整。

F某表示服从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但是,求生是人的本能,他仍希望能在二审中从轻处罚,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F某提起上诉,并聘请为你辩护网首席律师成安博士作为其二审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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