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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变有期,刘某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发布时间:2012-11-30 13:17 浏览:2713次 动态二维码

刘某故意伤害案一审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近日,本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审理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本案系家庭情感纠纷致一人死亡,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网资深律师曾莉作为辩护人经过前期大量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刘某取得被害人谅解;在庭上针对本案存在的疑点,以及刘某存在的量刑情节进行详细论证。法庭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后,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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