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

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首页 > 平台动态 > 活动

本网资深律师陈红、胡涛代理的亚某某被故意伤害一案宣判

发布时间:2012-11-02 16:13 浏览:1764次 动态二维码

核心提示:10月8日,由本网资深律师陈红、胡涛代理的亚雄亮被故意伤害一案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亚某某各项经济损失45000余元。

本案于2012年8月31日在陆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王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王某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仅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经过本网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