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卓安团队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2-09-26 10:30 浏览:1660次 动态二维码
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因取保在外的当事人张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本网案件部主任赵兴祥律师陪同其前往以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此过程中,赵律师除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法律文书。同时还通过交涉指出公安机关的其中一项扣押财产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的领导经听取律师的意见后,当场表示赞同,并即时纠正错误,放弃对一项价值数十万无货物的扣押。避免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和经营受影响。律师的工作得到在场当事人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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