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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宗新主任受邀赴台州讲授新刑诉法

发布时间:2012-05-07 09:44 浏览:1910次 动态二维码

    浙江刑事律师网讯 2012年5月2日晚,由省律协刑委会、台州市律协刑委会、台州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在台州广播电视大学举行。本网主任徐宗新受邀作了题为“新刑诉法下律师工作的重点、难点与要点”的专题讲座。来自台州律师界、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及其他实务部门约200人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由台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卢华富主持,台州广播电视大学潘先考校长首先致欢迎词。随后,徐宗新主任从九个方面解读了新刑诉法给律师带来的机遇与风险。他认为,新刑诉法树立了保障人权、尊重人权的理念,强调诉讼权利与程序正当,重视人权的保护,并从侦查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法援案件范围、程度的扩大等角度肯定了新刑诉法的进步。与此同时,徐主任结合实务经验,提醒律师在享受新刑诉法新增权利的同时,坚持法律与职业道德,规避新刑诉法带来的新风险。

    讲座结束后,徐宗新主任与现场听众进行了互动,并赠送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及其专著《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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