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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龚振中律师为百色市百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12-03-27 16:40 浏览:1667次 动态二维码

2007年11月19日,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与被上诉人某某、名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在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为你辩护网广西刑事律师龚振中律师作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庭,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龚律师是根据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一审的委托代理人,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本案一审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败诉,并依法提起上诉,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龚振中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本案的二审诉讼活动。

二审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未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宣布待合议庭评议之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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